而实际上,进入亲子关系诉讼程序,双方都同意进行亲子鉴定的案件毕竟属于少数。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怀疑孩子与自己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而没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就私自进行了亲子鉴定。
准许强制鉴定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强制鉴定可以任意启动。立法应规定一方申请强制鉴定必须是必要的、正确的。必然性,即除亲子鉴定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确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所谓合法,就是指一方提交的证据足以让法官合理怀疑亲子关系是否存在。到目前为止,它提交的证据是“相当的证据”。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持有证据而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证据内容对证据持有人不利,可以推定该主张。
东莞正规亲子鉴定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F座1905室 国权基因 0769-2288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