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追求经济效益是多数社会鉴定机构的立业之本,很难说有多少机构会真正在意委托人拿报告去做何用,这个行业只凭自律是不够的。亲子鉴定使用的是人体生物学样本,本人是否同意鉴定、同意采样关系到人权问题。鉴定结果更是牵涉很多人的感受和利益,关乎一个或者几个家庭的稳定和孩子的健康成长。
国家司法鉴定管理机构应该对此类鉴定工作有指导性的意见或规定。有些鉴定请求比如类似于涉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是不可以受理的,具体面言,如某人盗采他人样本要求进行鉴定的。
对于个人委托亲子鉴定,专家们目前有普遍共识的是:对于个人而言,是否要作亲子鉴定,一定要经过慎重考虑。尤其是一些民间的纯商业运作的鉴定机构,在鉴定的所谓准确度上,当事人不可以迷信,即使是再低的错误率,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100%的打击。
当前,很多人都会被一些民间鉴定机构的虚假、夸大的宣传词所迷惑,误以为亲子关系相对机会(99.99)是鉴定的准确率。事实上当检验使用的遗传标记数量一定时,得到的亲子关系概率值往往与被鉴定人自身所传递基因的稀有程度有关,这不是鉴定人能够左右的。99.99%和99.9999的概率在解释鉴定结果时,都是支持被检验父亲与孩子有亲子关系。 综上所述,随着现代社会观念的巨变,目前我国亲子鉴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不断增加。
其中个人委托亲子鉴定的比例呈不断上升趋势,而丈夫单独带着子(女)前来鉴定的比重较大,婚生子女鉴定结果为否定的比例有所增加,非婚生子女的鉴定委托量有所增加,而鱼龙混杂的鉴定机构及天花乱坠的宣传用语则给当事人选择带来了难度。